会员条款及细则
「价真栈」会员条款及细则
( 2025 年 9月18 日生效 )
「价真栈」会员计划(「会员计划 」)是由价真栈有限公司(「我们」) 成立,持有「价真栈」会员卡之会员须同意和遵守会员计划 之条款及细则。若客户递交会员计划申请或成为会员计划会员,即表示客户已阅读及同意遵从会员计划条款及细则。
1. 会籍申请
1.1. 成为会员:
1.1.1 客户在「价真栈」单笔交易购物满港币50元(折扣后),即可登记成为会员。
1.1.2 客户必须为十八岁或以上人士,我们保留全权决定同意或拒绝授予会员计划 会籍资格。
1.2. 每位会员只可持有一个 会员帐号。如我们发现或怀疑某会员拥有多于一个会籍帐号,我们有权取消该多于一个之会籍及其使用权,而毋须事先通知会员或进行赔偿。
1.3 会员若提供手提电话号码及生日(不须年份),可方便我们记录积分,每个电话号码只可绑定一个会籍。
2. 会员优惠
2.1. 当客户註册成为会员后,便可于所有「价真栈」店舖享受会员积分奖赏:
2.1.1 于「价真栈」店舖每购物净值港币1元(折扣后, 非使用积分兑换的消费金额),可获得1分积分。
2.1.2 在会员日(星期一)或同一交易购物满港币100元,于「价真栈」店舖每购物净值港币1元,可获得2分积分。
2.1.3 会员积分奖赏可以被兑换成现金折扣在「价真栈」店舖内消费。会员每累积500积分即可作港币5元折扣使用。
2.2 会员积分的有效期为交易翌日至下一年的12月31日。所有积分必须于积分到期日或之前使用,未使用之积分不能累积,已过期的会员积分将告无效。
2.3 会员购物时如使用积分兑换现金折扣,必须出示有效的会员卡,并在付款前向收银员提出。
2.4 会员需要在付款前向收银员提供会员号码或手提电话号码(如註册时有提供)作储分之用,我们不接受后补消费纪录。
2.5 若会员购买产品后申请退款,购买产品所得的奖赏积分将于退款时扣除及调整。
3. 遗失会员卡
3.1 若会员遗失会员卡,将不获补发新的会员卡。
3.2 如会员欲取消会员计划会籍,可致电 +852 2406 8879。一经核实相关资料及身份,会籍将于14个工作天内被终止,累计积分亦会被取消。
4. 其他
4.1 我们有权拒绝接受客户申请或终止会员资格而无需任何理由。若会员资格因任何原因被我们终止,所有积分亦会被立即取消。
4.2 「价真栈」会籍数据及资料均以我们电脑系统内之纪录为准。我们作为资料使用者,必尽力遵守「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」中列载的规定,确保储存的个人资料准确,及有妥善的储存方法,并依照在收集资料时所说明的目的使用该资料。
4.3 如有会员条款及细则的争议,我们保留最终决定权。
4.4 会员确认已经细阅及同意「价真栈」会员计划条款及细则,以及同意我们有权收集会员个人资料和存储,作为「价真栈」会员计划的运作。
4.5 如本文件中文版本和英文版本出现分歧,我们以英文版本为准。

